本報訊(記者侯慧琴通訊員張麗君)清徐縣的社區矯正人員武某幾次違反社區矯正相關規定“玩失蹤”,日前經清徐縣司法局建議,法院撤銷緩刑,武某被收監執行原判刑罰。據瞭解,這是清徐縣辦理的首例撤銷緩刑案件。2012年1月28日,武某因犯詐騙罪被清徐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兩年。隨後,判決被交予清徐縣司法局,對武某實施社區矯正。在緩刑期間,2013年7月,武某未按規定到司法所報到,被清徐縣司法局警告一次。2013年室內裝潢11月,司法所工作人員發現,武某的手機關機,多方查找也未見其蹤影。武某“失蹤”後,清徐縣司法局向法院提出撤銷其緩刑的建議。清徐縣法院審查後認為,武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無故手機關機,無法聯繫到本人,其親屬、鄰居等均反映近一個月未見到武某,其行為已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和《社區矯正實施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遂裁定撤銷緩刑,收監執行原判刑罰。據瞭解,我市實行社區矯正6年來,相繼有十餘名社區矯正人員因違反監管規定,被法院裁定終止社區矯正,予以收監執行。  (原標題:社區矯正人員竟然“玩失蹤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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